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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3: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

假文件誘投資2840萬 兩渣打經理認詐騙罪 1同事不認罪 兩人將作供

22-12-2023

兩名時任渣打銀行經理承認串謀詐騙,訛稱渣打銀行代表一間參與投資項目的公司,並透過虛假銀行文件,令21人受騙並向涉案公司投資逾2800萬港元。圖為被告之一胡文浩。(湯璧瑜攝)

【明報專訊】兩名時任渣打銀行經理濫用職權,串謀他人訛稱渣打銀行代表數間參與非洲投資項目的公司,銀行戶口持有共逾370億港元資產,並透過虛假銀行文件,詐騙21名投資者向涉案公司投資約2840萬港元。兩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共4項串謀詐騙,續准保釋至明年8月22日判刑,待同案另外3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審結,二人將在審訊作供。

訛稱數公司持370億 可投非洲

認罪被告為胡文浩及陳德政,同為36歲的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時任客戶經理。兩人同承認3項串謀詐騙,胡文浩另獨自承認1項相同控罪,案發日期介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10日之間。

根據案情,案發期間兩名被告在未經渣打授權及批准之下,簽署看來是渣打發出的虛假資金證明書,訛稱一名泰國籍男子在渣打的戶口持有總值33億歐元(約255億港元)的資產,可供人士或指定公司、商號隨時取用。胡文浩另與一名贊比亞籍男子訛稱男子的公司持有15億美元(約116億港元)資金,可用於非洲的投資項目。

誤信有渣打擔保 21人受騙

二人又串謀他人藉共720萬美元(逾5600萬港元)的虛假公司退款兌票據,訛稱渣打為ADF Capital Limited(ADF)的擔保人,聲稱資金可用於非洲多個投資項目,詐騙21名投資者,當中大部分為日本人,他們獲發前述文件。由於投資者相信文件真確以及投資回報由渣打提供擔保,最終向ADF或其相關實體支付逾4億日圓(約2840萬港元)。二人同於2017年11月被捕,胡警誡下承認協助外籍人士為ADF開立銀行戶口並準備虛假文件欺騙一些日本人,陳則稱自己是按胡的指示發送一些文件。

同案被告梁浩賢(37歲、渣打銀行前客戶經理)、羅文輝(49歲、自僱財務顧問)否認兩項串謀詐騙;甘潔貞(55歲、ADF經理)否認一項串謀洗黑錢,3人案件明年7月2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