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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11 , 主題3: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 , 單元1.1

信「律師助追款」廣告再受騙 今年6宗二次詐騙失800萬

03-06-2024

警方表示今年錄得6宗「二次詐騙」案件,事主共損失約800萬元;騙徒會接觸先前曾受騙的事主,再假扮成律師等專業人士,聲稱可代為追回損失,利用其徬徨心理,誘使他們二次墮入虛假賭博網站等騙案。左起: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梁以德、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陳純青,以及警察臨牀心理學家馮浩堅。(杜沛妍攝)

【明報專訊】「二次詐騙」案件近年在本港冒起,一名自僱中年漢去年墮入刷單騙案,被騙去約60萬元,其後再誤信facebook專頁廣告中自稱「律師」及「技術員」的騙徒,對方聲稱可透過博彩形式贏回騙款,令他再損失21萬元,合共損失超過80萬元。警方指今年已錄得6宗同類騙案,事主合共損失約800萬元,單宗最大損失額逾600萬元。

以騙案追討等關鍵字落廣告增曝光

警方最新數字顯示,今年首3個月錄得7596宗科技罪案,合共損失16.2億元,個案宗數較去年同期增加3.2%,損失額亦增加7.9億元。今年首3個月大部分類型的網上騙案錄得下降,但網上投資騙案較去年同期上升五成半。

警方表示,「二次詐騙」手法自去年下半年起活躍,騙徒會開設假網站和專頁假冒偵探社、法律團隊及黑客。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梁以德指出,騙徒於搜尋器以「騙案」、「欺詐」及「騙案追討」等關鍵字投放廣告,將假網站以置頂廣告形式出現,增加曝光率和接觸率。

冒偵探律師 獲信任再誘網上賭博

已墮騙案的事主接觸騙徒後,騙徒會假裝調查、分析騙案及提供「專業意見」,當取得對方信任後,便向其收取服務費或行政費,甚至會訛稱能讓事主掙回損失,誘使他們墮入虛假賭博網站等騙局。

年約50至60歲的陳先生(化名)去年7月墮入刷單騙案,損失超過60萬元。他報案後約一個月,透過facebook留意到「法律團隊」廣告,廣告訛稱可協助追回騙款,於是他與其接觸,並經對方介紹認識一名「技術員」。

該名「技術員」向陳先生推薦虛假澳門賭場網站,聲稱可透過博彩形式贏取失款。陳指最初取得數千元回報,「次次都真是會贏」,加上「苦主群組」不時有人分享成功取款個案,令他信以為真,遂投入更多資金。但他欲提款時,騙徒卻以超過每日提款限額、操作錯誤等藉口要求他提交罰款,他懷疑受騙,於是徵詢友人意見,同年10月報警,惟當時已損失21萬元。

陳先生稱,該「技術員」得悉他報警後,將雙方對話內容刪除,相關網頁隨後亦關閉,他到訪「律師樓」的地址才知悉該公司並不存在。

警察臨牀心理學家馮浩堅表示,事主第一次受騙後蒙受金錢及心理損失,「其實事主明白(第一次損失)是沉沒成本,好難追回,但當有一個人告訴他有機會追回,(他們)就好願意投入更多成本」。

警方稱,過去一年移除超過8000個假冒專頁及網站。警方呼籲市民不要盡信搜尋器置頂的結果(見表),尤其見到為贊助內容時需提高警覺,並留意陌生短訊內容及網頁有否異常,例如網站域名古怪,內容繁簡字夾雜、有錯字等,又提醒市民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前應充分了解對方背景和專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