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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24

內地擬放寬婚姻登記 免戶口簿撤地域限制

16-08-2024

內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21年迎來首次修改,擬取消結婚登記「出示戶口簿」的要求,只需身分證及無配偶、無血親關係聲明。圖為陝西紫陽縣民政局在上周六的七夕節時「為愛加班」,為新人辦理婚姻登記。(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內地《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施行至今21年迎來首次修改,民政部近日公布徵求意見稿,顯示結婚和離婚登記不再需要出示戶口簿,並可自願選擇地點辦理婚姻登記,官媒指新修訂「彰顯婚姻自由」。同時草案提出建設完善「全國婚姻基礎信息庫」,被認為可杜絕重婚。

按照修訂草案,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出示的證件和書面材料只有兩項,身分證、無配偶及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3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辦理離婚登記也只需出示身分證和結婚證。

新規也取消婚姻登記地域限制,即毋須回到其中一方的原籍辦理。這一修改此前已有鋪墊,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去年6、7月刊出網民認為「婚姻登記必須提供戶口簿」違背結婚自由、不合理的留言,表示「將對相關建議予以關注」。近年多個城市也設立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草案還規定,脅迫結婚、婚前不如實告知重大疾病、冒名頂替或弄虛作假辦理婚姻登記等情况,另一方可請求法院撤銷婚姻登記。

婚前瞞重病 對方可申撤銷

此外,有3種情形不予受理離婚登記,包括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30天的「離婚冷靜期」內,任何一方都可申請撤回。

針對有關「婚姻自由」的討論,有網民認為「提升人們的婚姻幸福感,比降低婚姻門檻更有效果」。

設全國婚姻信息庫

律師:能杜絕重婚

另外,草案表明國家加強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設,民政部統籌規劃、建設完善「全國婚姻基礎信息庫」,聯同法院以及外交外事、公安等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婚姻繼承律師張荊發文稱,草案最大亮點在於建設全國婚姻信息庫,「意思就是婚姻將會實現全國大數據聯網」。張荊稱,婚姻狀况的透明度會大大高於以往,「或許相親網站上的騙子們今後也無法再假冒自己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