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Icon

 /  ENG

單元24 , 單元25

網信辦擬增處罰 重典保網絡安全

15-09-2022

內地日益注重網絡安全,國家網信辦擬調整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後果等行為的行政處罰種類。(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國家網信辦昨發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擬調整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後果等行為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從而完善法律責任制度,進一步保障網絡安全。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9月29日。

根據修訂草案,如果網絡營運者違反規定的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者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後果,將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話,則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翻查現有條文,如果違反同一規定,展開網絡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並不需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也是只罰款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罰款增至上一年營業額5%以下

網信辦亦建議增加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况下,應由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止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決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自網約車平台滴滴去年夏天赴美上市後,遭舉報指其泄露用戶及道路數據予美國,網信辦分別推出《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等規定,針對現時個人信息非法收集和濫用等現實生活弊端,而且進一步保障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