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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智能手機普及,令上網玩模擬賭博遊戲十分方便。消委會實測6款表明以成年人為對象的模擬賭博遊戲,發現均沒有驗證玩家年齡,質疑未有採取足夠措施預防未成年者參與模擬賭博遊戲,而遊戲付費項目收費驚人,有遊戲需要玩家累計「課金」逾248萬元才能升至最高級別會籍。消委會建議政府研究修例,對具賭博性質的遊戲引入監管機制。有大律師稱,《賭博條例》條文往往與實體處所有關,或未能完全反映科技日新月異發展。
消委會去年10至12月在兩個應用程式商店的「最高收益」排行榜,選取6款模擬賭博遊戲作實測,各遊戲提供老虎機、撲克和麻將等,並表明服務對象為成年人,但消委會發現全部遊戲可讓玩家直接進入,未有驗證玩家年齡;個別遊戲開發商於商店顯示的服務對象和條款有差異,例如在商店中表明以成年人為對象,但條款卻列出「滿16歲人士可使用」,亦有兩款遊戲的開發商未有在界面提及年齡限制等資訊。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林凱章稱,大部分遊戲以4種常用手法吸引玩家持續參與和付費(俗稱課金),包括定時登入及遊玩獎勵、各類優惠及付費服務、玩家排行榜和付費抽獎等,並透過反覆推送信息等,誘使玩家課金獲更多金幣道具和維持會籍,其中「開心鬥一番」若要升至最高級會籍,累計課金逾248萬元。
議員倡研防沉迷法規
消委會認為現行條例未能有效針對網上博彩行為及與賭博相似業務,亦未有明文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相關責任僅落在簽發賭博牌照的附帶條件上,建議政府檢討現行法例和參考海外監管方法,就「戰利品箱」等訂立專屬法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認為,政府應一併研究防止沉迷網絡遊戲的法規,包括要求遊戲帳號實名註冊、驗證玩家年齡、規管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時間、限制遊戲題材等,不允許賭博、色情、血腥及暴力等遊戲,以及限制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付費服務等。他亦建議政府研究設「手機遊戲營商守則」,要求應用程式平台、開發商及代理商改善營商手法,例如驗證玩家年齡,為未成年人設定課金上限、退款機制及說明中獎機率等。
大狀:屬博彩否存爭議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陳政龍在消委會報告表示,模擬賭博遊戲是否構成條例下的「博彩」或有爭議,因應用程式內的貨幣或只是帳戶餘額的「數碼表示」,無其他定義或識別,有關貨幣轉移或只涉該數碼表示的加減,未必涉及實質轉移,故未必構成條例下的「財產」。
民青局回覆稱,「模擬賭博遊戲」是否構成賭博活動,取決其實際運作方式,並須根據每宗個案所有事實和情况作個別考慮;如發現任何模擬賭博遊戲在港明顯屬《賭博條例》下的非法賭博活動,警方將採執法行動。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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