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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GBA新聞:深圳無人車法規全國首推 70網約車試行 安全員不坐司機位

16-08-2022

月初,在深圳福田區測試營運的L4級自動駕駛的士上,安全員的位置由司機位移到了前座乘客位。(影片截圖)

元戎啟行的無人駕駛汽車已上路測試,該網約車在深圳市福田區有超過200個站點,每日在外營運和測試的車輛有約70輛。乘客在目前測試階段可免費乘搭體驗。(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深圳成為內地首個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管理推出法規的城市,從本月起,《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實施,首次將完全自動駕駛汽車納入立法管理範圍,並為無人駕駛汽車意外劃分責任,令真正意義上「無人駕駛」的汽車可在深圳合法上路。目前市內便有70部司機位無人的自動駕駛網約車供市民免費試坐。

明報記者 沈燕媚

福田首次全免人手操作路測

在條例實施首日(8月1日),阿里巴巴有份投資的深圳自動駕駛公司元戎啟行派出一輛無人駕駛汽車在福田區行駛,汽車不慌不忙地避開載物的電動車,面對突然橫過馬路的行人,車輛能預判對方會繼續前行而自動煞車;全程21公里的測試完全按照道路限速行駛。這是新例生效後,首次有採用L4級自動駕駛方案(即全程毋須司機操作)汽車的路測。

值得注意的是,現時內地向市民開放商業營運的自動駕駛汽車,車上司機位仍設有安全員;而《條例》是針對司機位沒有安全員的自動駕駛汽車,在車上不備有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下於劃定的區域行駛。今次元戎啟行用來測試的自動駕駛汽車,安全員便從司機位移到前座乘客位,意味汽車不再有路况太複雜時切換人手駕駛的需要,安全員最多就是踩煞車掣,令自動駕駛汽車「真正無人」邁向一大步。

無人駕駛出意外 持有人承擔賠償

作為內地首份針對自動駕駛汽車管理的地方法規,《條例》對汽車的准入登記、上路使用、意外處理、法律責任等有具體規定。例如汽車生產者須將產品申請列入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經登記後方可在路上行駛;汽車亦須配置自動駕駛模式外部指示燈,行駛時應開啟指示燈,提醒其他車輛和行人這是一輛無人駕駛汽車。

至於最受社會關注的交通意外法律責任歸屬,《條例》規定,若在有司機的無人車發生意外,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若是完全無人駕駛,則由車輛持有人及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由汽車缺陷導致意外,還可向生產者及銷售者索償。

坪山區有望成全區域開放試點

除了對無人車的監管,另一方面是路權的放開。根據《條例》,深圳市政府可選擇車路協同(即道路智能設備可與自動駕駛汽車協調)基礎設施較完善的行政區,作全區域開放道路測試,並將審批權下放至區政府。其中,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較完整的坪山區,有望成為全市首個全區域開放予完全自動駕駛汽車,並作商業營運試點的行政區。

從本月開始,福田區將約有70輛元戎啟行自動駕駛汽車載客測試,市民可透過手機程式在逾200個上落客站免費試乘,直至《條例》進一步的管理細則公布為止。另外,上星期重慶及武漢相繼發布自動駕駛全無人商業化試點政策,百度的自動駕駛網約平台蘿蔔快跑已獲得營運資格。根據政策要求,只要經過車內無安全員階段的道路測試,便可以在這兩個城市提供無安全員的自動駕駛付費出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