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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22 , 主題3: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通過《2024年公眾衛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為加強打擊阻街問題,賦權食環署移走店舖阻街物品,並提高妨礙垃圾清掃的罰則。有議員促請當局在公共衛生與營商之間取得平衡,亦有議員擔心有人濫用投訴制度,致執法人員成為「磨心」。針對滲水、「垃圾屋」等,修例後將延長公職人員可進入涉事單位調查的時段至晚上10時,市民若無合理辯解拒絕人員入內將違法,最高罰款5000元(見表)。新例8月17日生效。
議員盼平衡營商 憂執法者成「磨心」
立法會昨以不記名方式通過修例草案,目前打擊店舖阻街,當局須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提出檢控,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新例將加入「店舖阻街」罪行,若為了店舖營業而在公眾地方放置或留下物品,並對公眾造成阻礙、不便或危險即屬犯法,同時賦權食環署移走阻街物品,毋須再與警務處一同執法移走,罰則與「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一致,定額罰款6000元,或最高罰款2.5萬元或監禁3個月。
不允公職人員入屋最高罰5萬元
修例同時針對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及「垃圾屋」等公共衛生妨擾問題,公職人員可進入涉事單位調查的時段由「朝七晚七」延長至「朝七晚十」,市民若無合理辯解不准人員入內,最高可罰款5000元。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及命令的最高罰款,亦分別由1萬及2.5萬元提高至2.5萬及5萬元。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草案下周五(16日)刊憲,8月17日生效,其間食環署將加強培訓和支援前線人員、更新執法指引,同時展開宣傳工作。
多名議員關注打擊店舖阻街條文。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促請政府在公共衛生與營商之間取得平衡,謂前年提高店舖阻街定額罰款後已令小販「很驚」。他稱部分街道空間較大,某些時段未必影響市民,關注是否同樣要「揸到條線好緊」,認為若當局能方便營商,有助經濟和增加市民幸福感。民建聯李慧琼亦說營商環境艱難,不時有商戶反映若街道寬敞是否可以將貨品「擺出少少」,她冀當局因應各區情况,執法時「情理法兼備」。
勞聯林振昇則擔心,日後或有市民眼見街上放置等待上貨或正在運送的貨物,以至拾荒者檢獲的物品,便立刻投訴要求清理,使執法人員成為「磨心」。他促請政府加強宣傳,以免市民誤解法例原意後濫用投訴制度,致增加執法人員壓力。建測規園界謝偉銓認為,最先收到投訴和到場處理滲水、「垃圾屋」等問題的通常是物管從業員,倡善用物管界力量解決公共衛生問題。
謝展寰:不會干預店舖上落貨
謝展寰回應稱,修例後店舖阻街的執法標準和罰則並無改變,主要賦權食環署獨立處理店舖阻街,提高執法效率,強調不會干預店舖上落貨。他認同處理衛生問題要善用科技、加強跨部門以及與物管業界合作,重申食環署一直採取多方面措施解決「老大難」公共衛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