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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3: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
【明報專訊】垃圾徵費明年4月1日實施,屆時市民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環保署為物管公司、法團及清潔承辦商發出良好作業指引,建議清潔工在設垃圾槽的大廈,以大型指定垃圾袋收集各層違規垃圾,始交食環署,以符法例。綠領行動認為,物管公司要付費購垃圾袋為違規垃圾「包底」,但住戶垃圾袋中亦可能混入違規垃圾,最終變「大袋包細袋」,變相雙重徵費,對守法住戶不公平;另一指引容許物管公司於清潔服務合約加入「全包」條款,有違污者自付精神,守法者需為違規者「埋單」,並不公平,擔心不能達到預期的減廢效果。
環保署:初期供袋收違規垃圾
環保署回覆稱,政府預期垃圾徵費初期會有違規棄置垃圾的情况,署方會向設垃圾槽的大廈提供240及660公升的垃圾袋,收集違規垃圾,而非用作收集指定袋的垃圾,不會出現雙重徵費。署方又稱香港約有11%住宅樓宇設垃圾槽。至於指引容許以「全包」方式處理違規垃圾,環保署預期違規棄置垃圾問題會於徵費初期出現,建議清潔承辦商估計指定袋的基本用量,方便計算額外開支。
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穎妍認為,指引要求住戶丟棄垃圾時,以指定垃圾袋包好垃圾,但垃圾袋經過垃圾槽及壓縮系統後會破損,亦難抽出違規垃圾,認為環保署建議難實行,變相鼓勵物管公司為規違者「包底」,費用轉嫁至住戶身上,例如增加管理費。
指引亦稱,因清潔承辦商難準確估算處理合法及違規垃圾的開支,「不應要求清潔承辦商以『全包』形式負責所有相關開支」。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指出,「不應」包底等字眼過輕,認為應用「禁止」;據該組織了解,有物管公司於合約列明,清潔公司須承擔垃圾徵費涉及的額外費用,即以「全包」方式徵收垃圾費。
物管界:倘不容包底 難解問題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預料,徵費初期會有違規情况,若不容許為違規垃圾「包底」,食環署可拒收,無其他方法解決問題。他強調以大型垃圾袋收集違規垃圾是「最後手段」;又說政府推行垃圾徵費試驗計劃多年,相信守法市民佔多數,物管公司會勸喻住戶使用指定垃圾袋。
工會:監察責任推清潔工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長黃迺元表示,指引未釋除業界疑慮,認為政策將監察違規垃圾責任推給前線清潔工,不少工友擔心誤墮法網。他擔心流失大量清潔工,影響處理垃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