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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2:改革開放以來的國家
【明報專訊】廣東省早前發布《關於推動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提出探索「飛地經濟」模式,包括支持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至粵東粵西粵北等省內較落後地區,以及粵東西北各市在珠三角地區設立「反向飛地」產業園。有學者認為,以此模式實現區域協調發展,重點是引導各地按自身優勢合理分工,共享「飛地經濟」效益。
明報記者 司徒聰穎
廣東是中國經濟第一大省,一直以來面對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珠三角9市佔全省面積30%,貢獻逾80%的經濟,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相對落後;而早前廣東省公布的《措施》,便是要透過系統化手段,以產業轉移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措施》亮點之一,是提出探索「雙向飛地」經濟模式。所謂雙向飛地,一方面是支持珠三角城市在粵東粵西粵北各市建設產業轉移合作園區,鼓勵珠三角企業將生產製造環節等轉移到園區內;另一方面,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各市通過租賃辦公樓、設置園中園等方式,逆向在珠三角城市設立「反向飛地」園區。
協商自願 共建共享
同時《措施》指出,按照協商自願、共建共享的原則,珠三角城市與粵東粵西粵北各市共建各類飛地園區、轉移項目產生的收益,共建雙方可以按規定以適當方式分享。例如作為飛地經濟先行先試的深汕特別合作區(見另稿),所得收益便由深圳和汕尾「五五分帳」。
學者:涉幹部任命等關鍵問題
廣東省委黨校原副校長陳鴻宇指出,《措施》將「飛地經濟」的試點擴大和普及,但能否順利發展,涉及到兩地GDP統計口徑、幹部任命、管理權限等實際且關鍵問題。而《措施》對飛地涉及的經濟利益問題作了明確說明,這意味着共建雙方政府可以充分溝通、協商決定,根據實際情况靈活調整。
陳鴻宇又認為,「反向飛地」是一個創新嘗試,不僅可應用於製造業園區,同樣可應用於服務業、物流中心、研發中心建設等,對於粵東粵西粵北的企業而言,將研發中心建於廣深等科創高地,藉此提高研發實力;同時,廣深等城市培育欠發達地區企業後,可以吸納這些企業的項目在本地發展,達至雙贏。
至於如何實現產業分工,避免出現珠三角落後產能、淘汰產業轉移至粵東粵西粵北,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區域現代化研究院副院長王樹華表示,重點是引導各地區基於比較優勢原則合理分工,實現區際協同、優勢互補、利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