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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3:互聯相依的當代世界

起底例首判 泄前度資料囚8月 官:再三犯案對事主傷害不可估量 須懲治阻嚇

16-12-2022

何牧華

【明報專訊】客戶服務助理去年在社交平台冒充前女友披露前女友及其丈夫資料,以揭前女友有婚外情,使陌生人聯繫前女友,他早前承認7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為「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對事主造成不可估量傷害,法庭須「懲治、阻嚇及譴責」,終就7罪判監8個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見另稿)。

求情稱予近百萬後吵架失聯 心靈受創

辯方求情稱,本案是被告何牧華(案發26歲)未能管理情緒所致,是一宗悲劇,向事主X「致以萬分真摯道歉」。辯方又稱,公署邀請被告協助調查,他在過程中招認。惟控方指出,公署是有一定證據後拘捕被告,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提醒辯方要釐清事實,不要混淆視聽。辯方遂稱,被告向公署披露案情細節,重申被告「坦誠、真誠懺悔」。

辯方續稱,被告與X交往不久得知她懷孕,給予她近100萬元以組織家庭,兩人其後吵架,X失去聯絡,被告心靈受創,「在非常不理智的情况下犯案」,冀判緩刑。

報告稱事主嚴重心理困擾 轉工删社交媒體

張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出,被告多次在網上不同平台披露X的資料,對她構成嚴重心理困擾,至今心有餘悸,此事亦影響X朋友、家人及同事,X深感內疚,事後要轉工及刪除所有社交媒體。

張官判刑前曾索取社交媒體的瀏覽流量,他稱社交媒體線上人數只是隨機數目,惟用戶數量更為重要。張官另提及,被告2022年2月因刑事恐嚇被定罪,與本案事主為同一人,但與干犯本案時間不同。另外,庭上披露他又涉及一宗同類案件,被控刑事恐嚇及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他就該案還押至明年1月6日再訊。

冒名申帳號「盼曝婚外情」 事主收不道德邀約

張官續稱,法庭需要懲治、阻嚇及譴責,不應只顧及被告更生,忽略事主及其家人因被告行為的傷害,法庭須帶出不會姑息此類罪行的明確信息,被告對此要付上沉重代價。

張官重申,案情嚴重,被告在不同日子、平台披露X的資料,目的是傷害X及其家人,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並不合適。考慮整體案情後,就7罪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監8個月(見表1)。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2021年9月透過交友軟件結識,交往約1個月後分手。被告其後以X的姓名開設Instagram帳戶,在Telegram群組、交友軟件披露X的資料。被告今年6月被捕後警誡下稱,希望引起X注意並聯絡她,以及讓他人得知X有婚外情。X則接獲陌生人來電及信息,邀約做不道德交易,另被盜用資料借貸及買食物。

【案件編號:STCC 19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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