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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兒童私隱網站增 85%標明或外供

26-03-2026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聯同全球執法機構抽查876個專為兒童而設、或廣受兒童歡迎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與2015年相比,強制要求蒐集用戶姓名和電話的平台比例分別上升12個和6個百分點;85%平台於私隱政策標明可能與第三方分享兒童個人資料,較2015年上升34個百分點。研究另發現,15%受抽查平台涉及欺凌與仇恨內容、11%具色情內容、7%有自殘內容,相關內容亦可能因演算法而持續向兒童推薦。

鎖功能索私隱 46%須提供位置

私隱公署聯同全球26個私隱執法機構,以「兒童私隱」為主題參與2025年「全球私隱執法機構網絡」(GPEN)抽查,檢視近876個供兒童使用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公署引述結果稱,96%平台設有私隱政策,但僅56%預設個人資料為「私人」性質。調查顯示,若要使用平台全部功能,逾半平台要求用戶提供電郵,半數要求提供用戶名,而46%要求提供地理定位。

與2015年相比,平台蒐集個人資料情况有所增加(見表)。僅41%受抽查平台於私隱政策聲明不會故意蒐集兒童個人資料,其中有86個平台專為兒童設計,但當中仍有30%會強制蒐集兒童姓名、56%強制收集電郵地址,甚至5%強制收集用戶照片及影片。

7%平台涉自殘 逾半持續推送

此外,調查發現有15%受抽查平台有欺凌、辱罵或仇恨內容,11%涉色情內容,甚至有7%涉及自殘內容,僅35%有關平台提供私隱相關通訊如彈窗信息,引導兒童向父母尋求許可繼續使用平台。報告又以自殘信息為例,60%含自殘內容的受抽查平台會透過演算法跟蹤和分析用戶興趣,進一步推送類似內容,顯示平台未能防止兒童接觸有害內容。

專員促限蒐資料 推年齡驗證

私隱公署指出,45%被檢視平台要求用戶驗證年齡,較2015年增加30個百分點,但當中72%平台的年齡驗證可輕易繞過,九成採取年齡驗證的平台僅依賴用戶自行申報;逾三分之一平台也未有提供簡易方式刪除帳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兒童的認知能力仍在發展階段,未必能充分理解個人資料私隱權利,使用私隱保障設定不足的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時私隱風險較大。她認為,機構處理及使用兒童個人資料時應採取「貫徹私隱設計」及「預設私隱」方式,以及限制蒐集個人資料的數量,並實施相應年齡驗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