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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視障人士報稱今年5月原擬乘坐香港快運航班往東京,遭機組人員以不達安全標準為由,於航機起飛前約10分鐘被要求下機,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昨日形容兩人是「無理被趕落機」,要求快運找出責任誰屬。根據協進會公開資料,快運曾向事主發出被拒登機證明供保險索償,列出原因是航班超賣。快運昨為引致二人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致歉,稱會補償,惟不同意是「趕落機」,並指當日該航班售出約七成機位,「超賣」一說不符事實。
兩名事主為剩一成視力的李俊彥(27歲)及失明的徐文俊(34歲),兩人5月22日原定乘坐下午3時快運UO652航班往東京。徐文俊昨稱,同月初快運已知悉二人視障情况,當日由職員帶領到登機閘口,座位亦被調至機艙較前;登機後機組人員向他們介紹逃生程序和氧氣面罩等使用方法,但起飛前約10分鐘,有職員問他們有否父母同行,並指他們不符安全指引,要立即下機,他聽到有人稱是機長指示,落機後有地勤指他們不能選乘快運。
事主:職員捉手 眾目睽睽被帶走感侮辱
李俊彥憶述,初時不願離開,有職員捉着他的手離開,對眾目睽睽下被帶走感侮辱。兩人另有視障友人原定同晚乘快運航班到東京會合,他們聯絡失明人協進會求助,在民航處協調下獲安排乘搭同一班夜機,但辦理登機手續時要填寫問卷聲明可自行使用氧氣面罩、救生衣和安全帶,以及有能力逃生。李稱,以往自己曾乘搭其他航空公司客機獨自出行,徐則首次獨自出行,兩人皆未試過被拒登機。兩人稱會向平機會投訴。
乘夜機需填聲明「有能力逃生」
失明人協進會批評,快運事發至今先後五度解釋事件,並公開快運曾向二人派發的餐券、寫上航班「超賣」的登機被拒證明及電郵回覆等資料,指快運說法前後不一(見表)。會長黃俊恒強調,平機會有指引處理視障人士登機(見另稿),協進會多年來亦提倡任何視力狀况都可獨自乘飛機,今次兩名事主有能力獨立乘搭航機,不會影響安全,敦促快運正式道歉並交代責任誰屬。
香港快運航空商務總監王基傑回覆稱,當日有關航班「超賣」說法不符事實,職員亦沒建議兩名乘客自費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而是積極協助改乘同日快運其他航班,對因此引起的任何誤解深表歉意。
登機被拒證明寫「超賣」 快運昨稱不實
王強調機組人員是基於安全考慮做決定,並由當值人員陪同二人離開機艙。他指地勤和機組人員均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二人情况,但由於判斷不同,為謹慎起見、確保所有乘客安全,人員將個案上報,而進一步評估需時,令乘客錯過原定航班。他表示快運已就事件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
平機會回覆查詢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市民若認為使用航空服務時受歧視可投訴,重申該會一直十分關注殘疾人士福祉,以及他們在日常生活面對的障礙,《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在享用貨品和服務、使用設施方面,不會基於殘疾遭歧視,包括使用航空服務。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批評快運做法缺乏專業判斷,令當事人感侮辱和不尊重,將去信平機會要求徹查。